山西省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2007-7-31 来源:中国老年报 网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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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山西省出台了《山西省社会主义新农村试点村和重点推进村适龄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实施意见》,其中规定,18岁至59岁的农民参加养老保险,以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政府给予5%—10%补贴的办法筹集资金,年满60岁以后,可收到由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按基金积累总额除以平均余命,为其按月发放的养 老金。
对于筹资标准,城郊型、工矿型农村可以参照当地城镇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其它新农村可以参照当地农村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根据规划,到“十一五”末,在全省新农村初步建立起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框架体系,适龄农民参保率要达到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