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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看病免门诊挂号费 近8万老年人办理优待证

2007-10-29 李凯 来源:汕头经济特区报 网友评论

  据有关统计,汕头市60岁以上的老人逾50万人,占全市人口总数的10.3%,其中65岁以上的老年人就占全市人口的6.4%,这数字表明我市已经进入老龄化城市。如何让老人们拥有幸福安康的晚年生活,是当前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

  近年来,我市切实为老年人办实事好事,目前已为近8万名老人办理了优待证,他们得以享受一系列的优惠政策。随着老年人活动场所的建设、老年医疗卫生服务的不断完善、居家养老服务社会化的推进,汕头越来越多的老年人实现了老有所乐、老有所养。

  逛公园乘公交车享优惠

  如今在汕头,凭着一本橘红色封皮的《优待证》,两鬓斑白的六旬老人不用花钱就可进入中山公园、汕头市博物馆游玩参观,可以享受半价优惠进入潮汕体育馆、人民体育场、市游泳跳水馆运动健身,到市中心医院、汕头市第二人民医院、汕头市第三人民医院等多家医院看病可以免收门诊挂号费……

  为老年人制定优待政策,是我市实施的一项民心工程。2005年,市老龄办结合我市实际,制订出台了《汕头市老年人优待办法》,为确保《办法》的顺利实施,随后还制订了《汕头市老年人优待办法实施细则》和《老年人优待证申领发放办法》,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认真解决实施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在市法制、交通、卫生、城管、体育、文化、司法、礐石风景区管理局等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使老年人在乘坐公交车、进入体育场馆和公园等方面享受优待的问题得到了解决。

  “星光之家”点亮晚年幸福

  在全市各个社区的“星光老年之家”,人们可以看到老年人们欢聚在一起,兴致勃勃地下棋、跳操、打乒乓球、弹琴奏乐、阅读书籍……各得其乐。这些服务场所还为老年人提供保健康复、住养膳食等服务。

  自2002以来,汕头全市共投入资金4640万元,建成社区“星光老年之家”162个,面积约4万多平方米,全市累计完成100%的街道、63%的城区社区居委会和89%的镇级敬老院的“星光计划”建设项目,完成了“星光计划”三年规划目标,较好地满足了老年人的生活和文化需求。汕头还加快实施“敬老福星工程”,从2004年开始各级民政部门先后筹资2500多万元,对全市42所镇级敬老院分两批进行改扩建,并完善配套设施,较好地满足孤寡老弱入住的需要。市老龄办还将用5年的时间,利用福利彩票资金资助,村(居)投入和动员社会力量捐款筹集资金的办法,对全市120个50平方米以下涉农村(居)的老年人活动场所分批进行改扩建,逐步建立起方便适用、小型多样、功能配套的老年人活动场所。

  着力破解“看病难”

  “不要金山银山,只要健健康康。”对于众多老年人来说,身体健康是他们最大的希望。解决老年人“看病难”问题,是我市老龄工作的又一着力点。

  我市各级卫生部门把老年医疗服务列入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的重要内容,纳入社区卫生建设发展规划。目前,全市已设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23个。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老年人设立了康复、保健、家庭病床、医疗服务等项目,为老年人就地就近提供优质、方便、快捷医疗护理服务,基本实现小病不出社区。全市各级医院普遍开设老年门诊、老年病床,为老年人提供专项服务。我市还建立健全基本医疗救助制度,积极推进医疗保险扩面工作,机关、企事业单位有近20万退休干部职工参加医疗保险,基本保障了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员依法享有必要的医疗保险待遇,全市老年健康普及率95%,基本实现了老有所医。

  为独居老人安装“爱心平安铃”

  在金平区金厦街道百合社区,84岁的独居老人李文芬在居家养老服务队员的悉心照料下,身心得到很大的抚慰,而照顾老人所需的费用是由政府“买单”。为帮助独居老人安享晚年,我市着力推进居家养老服务社会化。2006年6月,市政府颁布出台了《汕头市居家养老服务社会化实施方案》,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由政府出资为“空巢”老人提供居家服务,目前这一工作已在中心城区全面铺开,全市累计经常性组织152名服务人员,为近200名独居老人提供上门护理服务。

  我市充分调动城乡各类善堂、福利会等民间慈善机构参与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如汕头慈善总会的分支机构“存心善堂”,在市、区民政部门的引导和扶持下,创办了存心慈善敬老服务中心,成为全省首家专门免费为特困单身老人提供养老服务的民办社会福利慈善机构。全市各社区还组建了多支志愿者服务队伍,定期或不定期上门为居家养老服务对象开展服务,目前全市参加活动的有志愿者有3000多人。同时,重视发挥邻里帮扶的作用,积极开展义务结对包户帮扶活动,在服务对象的邻里安装了“爱心平安铃”。

  法律援助保障老有所养

  每月19日,生活困难、无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的老年当事人可以从市老年人法律援助中心获得免费法律援助,这一定期服务从2002年开始至今。让老年人“打官司”不再难,我市加强对老年人法律援助服务,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近年来,为老年人承办法律援助案件(事项)近百宗,提供法律咨询1000多人次,较好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我市还注重解决老年人的经济困难。我市实施养老保险制度以来,对达到退休年龄但达不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要求的参保人,计发一次性老年津贴并退还个人账户储存额(简称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这部分人员在领取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后,普遍反映难以保障其退休后的基本生活。

  为实现这部分人员“老有所养”,我市决定采取继续缴费的办法解决这部分人员的养老保障问题,近日在养老金保险制度方面出台新规定:已领取了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的本市户籍人员,可以在全额退还已领取的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后,选择继续缴费,直至满足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这一规定受到老年群众的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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