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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要守住自己的“老窝”

2007-11-17 江子 来源:老年时报 网友评论

  在日前北京举行的“北京论坛(2007)”的间隙,几位学者议及本报近期刊登的两篇有关老年房屋问题的诉讼案件时表示,如今,老年人的房产不仅是养老的最大资本,也是家庭中老人与儿女们发生矛盾的焦点问题。老年人千万要守住自己的“老窝”,因为拥有房产就拥有了养老的主动权,老人有了房子,租可以养老,卖可以养老,房屋通过以大换小也可以养老。

 

  守住“老窝”对老年人太重要了。人民大学的一位学者说,有的老人没有守住“老窝”,结果吃尽了苦头。从天津、北京、上海等大城市一些媒体报道的涉老诉讼案看,不是老人在拆迁、买房过程中将自己购得房屋产权写在了儿女的名下,就是个别儿女们以照顾老人生活为由,让老人把房子卖掉,搬到一起居住,卖房的钱交给个别儿女保管,后儿女没有像他们当初承诺的那样孝敬老人,老人再想分开居住要回房产或房款已不可能,法院也难给予支持,结果老人处于进退两难十分尴尬的境地。

  上世纪90年代开始的住房改革,使许多人有了自己的房产,随着时间的推移,房产的拥有者渐渐步入了老年。他们的房产也成了一笔可观的财富。来自北京大学的一位教授说,如何处置这份房产,并非每个老人都明白。有的老人认为,反正自己的财产早晚都是儿女的,早点满足了儿女的需求,用房产支援儿女,以人心换人心,一定会换回儿女们的孝心,为此,他们轻易地卖掉房产,将房款交给儿女,或过早地把房产过户给儿女,丢掉了自己的“老窝”,致使老人的生活苦不堪言。

  “老窝”是老年人最后的一块阵地,是老年人的一片绿洲,一个避风港,一定要珍惜它,守住它。来自中国社科院的一位专家说,老年人拥有房产,可以自己居住,也可以出租它、卖掉它住到养老院里去,还可以把房屋通过以大换小的形式得到一笔可观的养老金。如今在天津、北京、上海等一些大城市,老年人采取以房屋来养老的不乏其例,特别是一些养老院中的自理老人,通过出租或卖掉房屋所得款项来补贴养老费用的已占到三成以上。当然,儿女如果孝顺,老人晚年生活无忧,“老窝”还是要留给儿女们的,这是中国的传统,也是多数老人的愿望。老人千万不要提前赠送和变更房产以换取儿女的孝心,那是靠不住的。老年人守住了自己的“老窝”,就拥有了养老的主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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