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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再婚为何赡养难

2007-11-30 王丽坤 来源:东北网-鹤城晚报 网友评论

  经济问题是老人再婚的最大障碍

 

  老人再婚为何赡养难

  近日,记者在居住的小区内了解到这样一件事:今年六十多岁的李女士在老伴儿去世多年后,忽然又嫁了。其子女出于孝心,也一致支持老母再“走一家”。可没过多久,两家的子女却因为这对“新夫妇”的赡养问题发生了纠纷,以至于吵得沸沸扬扬,甚至是四邻不安。按说,子女们只是出于好心,为什么最后要闹得不欢而散呢?经过进一步了解,又发现事情的过程还远不是我们想象的那样简单。其中一个最突出的问题就是赡养难的问题,而这个问题,已成了当今老人再婚的一大障碍,也是社会争议较多的一个热点。

  再婚老人为什么会出现“赡养难”的问题呢?有分析人士指出,这与我国现今的国情有关,和社会经济、文化教育、思想道德等多方面的原因有关。

  就经济基础而言,一般养老的状况依然还是以家庭养老为主,特别是农村老年人,在丧失劳动能力后,完全要依靠子女赡养。在城市,老人受子女供养的不是很多,但在农村恰恰是截然相反。显然,老年人体弱多病,看病吃药是常事,其他开支也日益增多,如果没有退休金,没有养老积蓄,无疑会给家庭造成严重的经济负担。个别子女之所以责怪老人再婚,其实更多的考虑还是害怕花钱。这些个子女认为,在钱的问题上,本来就捉襟见肘,何必再添那些累赘?于是以拒绝供养相威逼,从而引发赡养纠纷。还有一些子女担心父母的财产落入对方的手里,或是通过对方流入到对方子女的手里,由此感到不平衡。

  在子女的心目中,无论是丧父还是丧母,都是一件很痛苦的事,而老人再婚,对子女而言,无论如何都需要一种适应的过程。亲人走了,新人陌生,这是不是对逝者的不尊呢?是对子女和家庭的一种不负责任?当继父一旦“不行”时,回过头来要求没有直接权利义务关系的继子女们照顾,子女们便在感情上很难接受。若不接受,自然多生是非,影响到赡养义务的履行。李女士的遭遇就属于这一类型。一方有病了,另一方还要照顾。在花钱的问题上,一方开始失衡,另一方便开始抱怨。用他们的话说就是,终究不是自己的亲爹,我们凭什么那么劳力费神呢?

  还有传统观念的影响。有的子女受“下堂不为母”的封建思想影响,对再婚母亲不愿履行赡养义务,认为改嫁到哪家就该由哪家养老送终。即便不能养老,也不能为人“做保姆”,甚至再去为对方多花一些“没必要的养老钱”。特别是在农村,很多做子女的还错误地认为,母亲改嫁后,不再享有对亲生子女家庭财产的分配权和继承权,子女也不必再尽赡养义务。如此种种,留下赡养问题的诸多盲点。女方的子女怕“倒贴”,男方的子女怕多分一份家产……

  其实,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还是一个法律意识问题。而今,知法不依,以至明知故犯的不在少数,但更多的是不懂法,对法律关系不清楚,也不理解。比如有关法律规定,继父(母)对继子女履行抚养义务,继子女也必须承担对继父(母)的赡养义务,如果继父(母)未对继子女履行抚养义务,则继子女相应地不对继父(母)承担赡养义务。这是法律上权利与义务的对等,也是法律关系的统一。然而,有相当多的再婚老人对这一法律规定不理解,也不接受。再者,许多人也不明白子女对再婚的亲生父(母)还有赡养义务。

  既然我们都热爱我们的父母,是否能宽容一些?李女士说,其实,做父母的,无论何时,想的最多的还是儿女,如果儿女们在赡养的问题上过多地斤斤计较,都不愿为对方考虑,那么,老年的再婚也就没有什么太多的实质意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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