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服务补贴人均每月提高100元
上海拟对社保基金实行网上监管
今年养老服务补贴标准将从人均200元/月提高到人均300元/月;百岁老人营养补贴标准也将提高100元;同时还将继续推行养老机构意外责任险。在昨天的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市民政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发文,共同推出10条养老服务扶持政策。
提高养老服务补贴标准
近几年,随着劳动力成本的不断上升,本市最低工资的不断调整,需要通过调整养老服务补贴相应提高服务人员的收入。
为此,今年把养老服务补贴标准在原有人均200元/月的基础上提高到人均300元/月。补贴经费由市、区县福利彩票公益金各出资1000万元,其余资金由市、区县两级财政按1∶1比例配比。有条件的区县可以视本区域实际情况,通过本级财政或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等,适当提高服务补贴标准。
扩大养老服务补贴受益面
今年本市对80周岁及以上、独居或纯老家庭的本市户籍城镇老人,本人月养老金低于全市城镇企业月平均养老金的,经评估,需要生活照料者(照料等级分轻度、中度和重度),按养老服务补贴和养老服务专项护理补贴标准的50%给予补贴。
经济支付困难,经身体状况评估,照料等级达到中度、重度的老人,在养老服务补贴的基础上,中度、重度分别给予100元/月、200元/月的养老服务专项护理补贴。经费由市、区县两级财政按1∶1比例列支解决。
将建200个助餐服务点
今年已将设立200个老年人助餐服务点列入市政府实事项目,重点满足高龄老人中有助餐需求的独居、纯老家庭老年人及生活自理有困难的低收入老年人的助餐服务需求。由市福利彩票公益金出资2000万元,依据不同类型助餐服务点(综合助餐点、单一助餐点)的功能定位、规模大小和助餐受益面等情况,予以一次性差别化资助。
同时,今年要为17万名老人提供服务,需相应增加服务人员岗位,优先解决本市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符合条件的按规定享受本市有关万人就业“社区助老项目”扶持政策。
为建立健全居家养老服务的组织机构,区县层面应成立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街镇层面应成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推行养老机构意外责任险
今年将在浦东、闵行等区试点基础上,在全市养老机构中推行“意外责任险”,建立风险分担机制。所需保费通过养老机构自我承担与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办法予以解决。政府补贴部分由市、区县财政承担。
同时,今年起将百岁老人营养补贴标准从100元/人/月提高到300元/人/月,所需经费由区县财政列支。
今年还由市建设财力出资3000万元,对列入2008年市政府实事项目的100个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日托站),依据其规模大小和投资额度予以一次性差别化建设补贴,区县应按不少于1:1的比例予以配比,有条件的区县应增加配比。
力争至“十一五”末期,使本市郊区农村养老服务设施的质量有较大改善,管理服务水平有较大提高,切实解决郊区农村无人照料、身体不能自理老人的基本养老服务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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