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栏目:

当前位置: Home > 生活 > 法律 > 新闻聚焦 >  正文

广州:外地老人可申请法律援助

2007-11-25 佚名 来源:信息时报 网友评论

  “莫贪小便宜,拒绝小‘恩惠’,防止因小失大……”昨日上午,广州市老龄办、市法律援助处在越秀区三眼井社区联合举办“法律进社区”老年维权咨询活动,法律专家现场向老人传授防骗术。

 

  老年人多因财产维权

  昨日,正为家事犯愁的吴伯一早就来到了活动现场。今年70多岁吴伯是再婚,最近他和老伴的子女因财产继承问题闹得不可开交。“以前我们双方的子女相处还行,我觉得自己年龄大了,就和双方子女讨论起了财产问题,结果一讨论……”吴伯摇了摇头说,现在他和老伴的关系也闹僵了,这次就想找专家咨询。

  据广州市法律援助处受理部部长张志涛介绍,前来咨询的老年人中,像吴伯这样因财产纠纷而寻求法律援助的占到了5成。

  针对目前老年人财产纠纷、婚姻、子女赡养等比较集中的问题,广州市法援中心会为其提供咨询服务。老年人还可拨打“12348”法律服务专线电话,此外也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服务。

  “从今年开始,非广州户籍的老人,只要能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也能申请法律援助。”

  专家现场传授防骗术

  老人受诈骗的问题也成了昨日的咨询焦点。广州市老龄办副主任李华照介绍,近年来,以高额回报为诱饵的集资诈骗老人的事件大大减少,但最近仍有一些打着“为老人服务”招牌的诈骗形式出现。为此,广州市老龄办和广州市法援处的负责人现场教给老人“五招防骗术”。

  五大招数分别是:莫贪小便宜,拒绝小“恩惠”,防止因小失大;不要参加所谓公司提供的讲座、免费旅游、免费茶话会及免费参观公司经营等活动,防止受骗;不要相信高额回报公司的各种名目的投资,防止利令智昏;不要盲目相信高额回报公司的宣传和表面“实力”,防止一叶蔽目;老年人要多与子女沟通,并竖立正确的理财观念,当碰到有人以“高额回报”的诱饵时,要有警惕性。

  时报记者 黄艳 通讯员 陈健

  申请法律援助所需条件

  有广州市常住户口或持有暂住证;有事实证明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需要法律帮助的;申请人的家庭人均月收入600元或以下,但“以高额回报为诱饵的集资诈骗”受侵害的集团诉讼案件不受此条件的限制。





新需要商城

新需要商城正式上线,从此你的生活更加舒适。

查看更多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