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人民政府批转常德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的通知
常德市人民政府批转常德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的通知
常政发〔2007〕10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德山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市人民政府同意市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常德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2006年—2010年)》,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七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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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残疾人事业 “十一五” 发展纲要
(2006年—2010年)
为进一步发展残疾人事业,使残疾人状况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目标相适应,依据《湖南省残疾人事业 “十一五” 发展纲要》、《常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制定《常德市残疾人事业 “十一五”发展纲要2006年—2010年》。
一、“十一五”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带领残疾人共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以基层工作、基础建设和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为主线,坚持发展速度与发展质量相统一,着力建立长效机制,依法推进残疾人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十一五”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
——残疾人状况大幅度改善,残疾人基本生活总体初步达到小康水平;
——全面推进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通过实施康复工程,帮助7.58万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
——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完善残疾人职业教育体系,保障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
——登记求职的残疾人基本得到职业培训和职业指导,残疾人就业规模和就业质量有新的提高,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就业率达到85%以上;
——开展贫困残疾人扶贫行动,帮助5万贫困残疾人和低收入残疾人增加收入;
——残疾人文化生活更加丰富,残疾人体育活动广泛开展;
——残疾人事业法制建设和无障碍环境建设进一步加强,残疾人权益保障水平有新的提高;
——残疾人组织向村组、社区延伸,工作体系更加健全,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十一五”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工作原则
—— 坚持发挥政府主导、社会主力、残疾人主体的作用。各级政府加强对残疾人事业的领导,将残疾人工作纳入公共服务体系,充分发挥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综合协调作用;各有关部门将残疾人工作纳入职责范围,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形成新时期发展残疾人事业的长效机制;各级财政部门将残疾人事业发展经费列入预算,加大投入,支持残疾人事业加快发展。坚持社会化工作方式,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支持、参与残疾人事业。加强残联组织建设,提高残疾人工作者队伍素质,充分发挥残联组织的“代表、服务、管理”职能作用。激励广大残疾人发扬“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精神,培养、表彰一批残疾人模范和残疾人工作的先进典型。
——融入大局,协调发展。将残疾人工作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各级政府加强领导,加大投入,进一步缩小残疾人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
——统筹规划,分类指导。按照统一部署和基本要求,分类指导不同区县(市)、不同类别间残疾人工作。重视并加强农村残疾人工作。
——项目带动,讲求实效。组织实施一批为残疾人办实事的重点工程或助残项目,加大各级残联为残疾人服务的力度,提高残疾人的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
——立足依法推进,着眼长效机制。完善和落实维护残疾人权益的法规政策,建立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和社会关爱残疾人的长效机制,依法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
四、“十一五”残疾人事业发展的任务指标和主要措施
(一)康复
主要任务指标:
1、加强康复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康复服务能力,扩大康复服务面。农村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75%以上得到康复服务,城镇达到85%以上。
2、全市75800名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康复或功能补偿。其中:白内障复明手术20778例;低视力配用助视器443名,盲人定向行走和生活技能训练 370名,装配假肢和矫形器608例,聋儿听力语言训练621名,智力残疾儿童系统训练378名,肢体残疾系统训练876名,6730名精神病
得到综合防治,社区综合康复训练与服务10000名,供应各类残疾人辅助器具35000件。
主要措施:
1、完善康复服务体系。完善以卫生专业康复机构为骨干、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的社会化康复服务体系;加强康复专业队伍建设;打造全市白内障复明、假肢安装、聋儿语训等康复服务品牌;整合资源,充分发挥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社区服务机构、学校、幼儿园、福利企事业单位等现有机构、设施、人员的作用;指导残疾人家庭开展残疾人康复。
2、拓展康复服务面。全面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在武陵、鼎城两区,建设白内障无障碍区;在全市开展盲人定向行走和生活技能训练服务;完善桃源、津市聋儿语训中心,办好聋儿家长学校,鼓励和扶持民办语训机构;指导社区、家庭开展康复训练;推行“社会化、开放式”的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模式,推广武陵、鼎城试点经验,在全市全面推开精神病群防群治工作,探索创建精神病人康复托养机构;以残疾人康复机构、特殊教育学校、社区服务机构、工疗养护站(点)为依托,开展智力残疾康复综合服务;建立和完善覆盖全市城乡辅助器具供应服务网络;加强全市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康复科室建设,推动基层卫生机构开展肢体残疾康复训练与服务;加强脑瘫预防和康复;对麻风畸残者实施手术矫治或配备辅助器具;开展残疾预防与康复知识宣传,建立出生缺陷干预体系,减少残疾发生。
3、做好残疾人康复救助和医疗救助工作。制定政策,采取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对家庭贫困的白内障患者、聋儿、肢体残疾人、智力残疾人、精神病患者给予相应的康复救助,对残疾人配备辅助器具给予适当资助;资助符合条件的农村残疾人家庭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对符合城乡医疗救助条件、因个人负担医疗费过重难以承担且影响其家庭基本生活的残疾人,给予适当救助。
4、保障康复工作经费。各级人民政府要将残疾人康复经费纳入同级财政综合预算,并随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逐年有所增加。





